近期,上海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发挥上海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优势开展综合监管试点探索功能监管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将所有的金融服务业均纳入监管,实现金融监管的全覆盖。
据了解,《实施细则》就金融监管全覆盖方面提出,将全面覆盖经营机构、全面覆盖金融产品、全面理顺监管分工。重点监测金融行为清单列出包括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证券投资、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和跨界从事金融业务等活动、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非融资性担保以及其他疑似金融活动。此外,将结合上海实际,构建以“一个平台、两份清单、三类数据库、四种信息源”为框架的信息共享机制。
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杨雄表示,将进一步示范引领全市改革开放各项工作,继续完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不断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积极稳妥推进金融开放创新,加快建立事中、事后综合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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