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2018年8月17日,全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P2P网络借贷机构合规检查工作的通知以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合规检查问题清单,即“108条”自此,全国各地的网贷整治办及协会开始严格依据“108条”对辖内网贷平台进行合规检查验收,全国范围的网贷平台整改验收备案;对处置非法集资的基本原则工作机制工作责任具体举措和重点任务做了基本的说明,让各地主管部门有了依据,下一步或将是集中处置期法律依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第一条 为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保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制定本条例;网络借贷,包括P2P网络借贷和非网络借贷,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最高法的司法解释网络借贷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三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数量从最多时的五六千家减少到2020年6月底的29家专项整治工作预计将在年底前基本完成,之后将转入常规监管四关于2021年全面禁止网络借贷的说法,实际上并不准确。

2、从2016年10月开始,针对网贷行业的专项整治就正式启动,国家的态度越来越清晰明确,就是以消化和化解存量风险以引导清退转型为主导的整治工作2017年2018年逐步实施整治工作2019年,国家的一个大策略就是以清退为主,做适当的引导转型各地针对网贷行业清退出台了一些政策,2019年下半年至今,大概有;2019年,网贷行业出清显著加速,宁夏深圳云南上海等地纷纷公示了网贷机构清退名单随着各地网贷机构专项整治进入检查验收阶段,湖南山东等地于2019年10月公布了验收进展,湖南省更是宣布取缔辖内全部P2P业务根据互金整治领导小组和网贷整治领导小组的指示,未来工作将主要以退出为主导,推动多数机构;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站在维护首都安全稳定的高度,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整治重点,加强协调配合,认真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切实鼓励和保护真正有价值的互联网金融创新,促进首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积极宣传专项。

3、3网贷平台监管,从最多时的五六千家到6月底只有29家在运营,专项整治工作可能年底就会基本结束,转入常规监管 银监会到底如何对P2P进行监管? 银监会到底如何对P2P进行监管? 目前银监会已经重组架构,增设普惠金融工作部,并指明该部对P2P行业进行监管 参考rylc9 现在还在商议阶段,但肯定会提升入门标准,帮助企业建立风;法律依据深圳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布深圳市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第七批失联网贷机构名单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网贷行业风险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据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1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布了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2 该文件,编号为“整治办函201983号”,旨在引导符合条件的网贷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3 在转型条件中,对于拟转型的网贷机构设立的单一。

4、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联合印发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引导部分符合条件的网贷机构转型为小贷公司文件编号为“整治办函201983号”以下简称“83号文”在注册资本方面,拟转型网贷机构设立的单一;对合法合规行为予以保护支持,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积极稳妥,有序化解工作稳扎稳打,讲究方法步骤,针对不同风险领域,明确重点问题,分类施策根据违法违规情节轻重和社会危害程度区别对待,做好风险评估,依法有序稳妥处置风险,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同时坚持公平公正开展整治,不搞例外。

5、为深化P2P 网络借贷以下简称 网贷 专项整治工作,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督促网贷机构合规经营,加强风险管控,回归信息中介本质定位,同时,通过合规检查,正本清源市场出清,稳妥有序化解存量风险,引导行业良性退出,保护出借人和借款人合法权益现就开展网贷机构合规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王律解读一个是深化整治工作;整治重点包括P2P网络借贷和股权众筹业务P2P网络借贷平台应遵守信息中介性质,不得设立资金池发放贷款非法集资等股权众筹平台不得发布虚假标的自筹进行“明股实债”或变相集资,需强化信息披露和股东权益保护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的行为也需要严格规范互联网企业和传统金融;政策风控 相信对于现金贷有了解的人,可能都知道在4月份的时候,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现金贷”业务活动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全国各省市开展“现金贷”业务清理整顿工作,重点是摸清“现金贷”风险底数即此前媒体持续曝光的利率极高风控缺失。

6、相关平台和政府部门要耐心倾听投资人诉求,做好政策宣传,明确专项整治工作中“保护合法,打击非法”的总体精神,增强投资人对投资借贷的理性认识,增强风险识别和防范意识八是推进点对点借贷长效机制建设密切关注P2P借贷发展的体制机制监管安排准入管理监管科技等方面,及时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P2P借贷平台的法律。